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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容器如何進行檢驗
外部檢查
亦稱運作中檢查,檢查的重要內容有:壓力容器外表層有無裂紋,形變,泄露,部分超溫等異常狀況;安全性配件是不是齊備,靈巧,靠譜;擰緊地腳螺栓是不是完好無損,所有扭緊;基本有沒有下移,歪斜及其防腐蝕層有沒有毀壞等異常情況。外部檢查既是檢驗工作人員的工作中,也是使用工作人員日常巡回演出檢查的新項目。發覺嚴重危害安全性狀況(如受力元器件造成裂痕,形變,比較嚴重泄滲等)應予以停止運營并立即匯報相關工作人員。
內外部檢驗
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這類檢驗須在停機和容器內部沖洗整潔后才能夠開展。檢驗的具體內容除包含外部檢查的內容外,還需要檢驗內外表層的浸蝕損壞狀況;用眼睛和高倍放大鏡對全部焊接,筒體銜接區以及他應力位置檢查有無裂紋,必需時使用超聲或無損探傷檢查焊接內部品質;準確測量壁厚。若測出壁厚低于容器壁厚時,應再次開展剛度計算,明確提出降血壓應用或維修對策;對很有可能造成金屬復合材料的合金成分轉變的容器,必需時要開展金相分析檢驗;髙壓,較髙壓容器的關鍵地腳螺栓應運用磁粉探傷或上色進壓力容器
行有無裂紋的檢查等。根據內外部檢驗,對檢驗出的問題要深入分析根本原因并指出處理決定。維修后要開展復檢。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周期時間為每三年一次,但對明顯腐蝕物質,有毒物質的容器檢驗周期時間應予以減少。運作中發覺有明顯問題的容器和電焊焊接品質差,材料對物質耐腐蝕工作能力未知的容器也均應減少檢驗周期時間。
綜合性檢驗
壓力容器綜合性檢驗除開以上檢驗新項目外,還需要開展交流耐壓試驗(一般開展打壓試驗)。對關鍵焊接開展無損探傷抽樣檢查或所有焊接檢查。但對工作壓力很低,非易燃性或無毒性,無腐蝕物質的容器,若沒有發覺缺點,獲得一定應用工作經驗后,并不作無損探傷檢查。容器的綜合性檢驗周期時間,一般為每六年至少開展一次。對盛放氣體和氣體的生產制造達標容器,在獲得應用經歷和一兩次內外檢驗確定耐腐蝕后,綜合性檢驗周期時間可適度增加。